2009年浙江美术联考考试时间科目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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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理自: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08-11-25 22:11:44 |
专业考试 (一)考试科目:专业考试设素描、色彩两门,总分为100分。各科目占分比例:素描50%、色彩50%。 (二)考试范围及要求: 1.素描:石膏像写生(限于伏尔泰、阿格里巴、海盗、小卫)、静物写生或默写、人像写生或默写。要求:①造型准确;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;③画面构图完整;④铅笔、炭笔类工具表现。 2.色彩:静物写生或默写、风景默写。要求:①造型准确;②色彩关系准确;③空间关系准确;④限水粉、水彩形式表现。 (三)考试报到时间:考生须在2008年12月13日持《专业报考证》、身份证到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所选择的考点(院校)领取专业考试《准考证》,并熟悉了解考场规则和考场编排。 (四)考试时间:2008年12月14日上午8:30—11:30 素描 2008年12月14日下午13:30—16:30 色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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